【深圳商报讯】(记者 吴吉 通讯员 杨凡)6月2日,随着龙岗区最后一批公办学校章程通过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的评议,全区共91所公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全部获得核准。至此,龙岗区成为全省第一个所有公办学校章程获得核准的县(区),学校章程进入实施阶段,各校确定了自己的“家规”。
为把好章程建设关,龙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从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系列培训、规范制定程序、健全审核机制三大方面对学校章程建设层层把关,确保质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学校章程建设的文件要求,结合龙岗区实际情况,研究制订了《龙岗区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教育局局长和教育督导室主任为组长的龙岗区学校章程建设领导小组,同时设立五个工作小组,负责学校章程制定、核准、实施、保障、督查等工作,系统推进章程建设工作。
为了提高各学校对学校章程建设的认识,解决学校章程制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2015年4月至5月,龙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了五场章程培训,邀请了相关领域专家针对学校章程的基础理论和核心条目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了学校对制定章程的认识,破解了学校章程制定难题,为学校制定高质量的章程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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