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1〕74号)和《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龙华教通〔2021〕54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就近入园的原则,结合办园实际情况,本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龙华区玺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暂定名)是一所政府产权公办园,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机荷高速与龙澜大道交汇处玺园小区。
幼儿园占地面积441.8平方米,建筑面积540平方米,园舍整体布局合理,园内环境温馨,招生咨询电话:18923798248,为玺园小区住宅配套幼儿园。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规模
小班:计划招收1个班,25人,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中班:计划招收1个班,30人,2016年9月1日(含)后— 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大班:计划招收1个班,35人,2015年9月1日(含)后— 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深圳市龙华区玺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暂定名)属玺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依次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玺园小区、茜坑社区(新和社区)居民一至六类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面向玉翠社区、浪口社区扩大招生。
四、报名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明(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三)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作为计生加分证明,未登记计生信息不纳入加分项;2016年1月1日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此后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政策,故不参与计生积分)。
(四)港澳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明。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