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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简介

发布日期:[2007-09-13]   文章录入:Admin   浏览次数:4966次

 

    区总工会是在区委领导下的由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工会工作指示,根据区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领导本地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地方组织,执行上级工会组织的决定和同级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讨论和决定有关本地区职工群众的重大问题,领导本地区的工会工作,定期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

    3、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发展职工的文化体育事业,提高职工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4、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利益,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做出处理;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代理职工参与诉讼活动;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劳资纠纷。

    5、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代表职工参政议政,推行企业民主管理,对企业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6、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职工技术协作、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组织和动员广大职工投身于两个文明建设。协助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7、负责工会和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发展基层组织,管理工会会员。协助党委考察、管理工会干部。负责基层工会组织工作班子的管理,开展工会干部的专业培训工作。

    8、管理工会经费,保护工会财产,管好用好解困基金。

    9、加强与港、澳、台工联会的联系和交流,开展联谊活动。

10、承办区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